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25 17:58 来源: 证券时报阅读量:6854   

田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田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守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职业的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田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董事会的召集,审议和表决

日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田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生效期

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续聘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金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01证券简称:金卓证券公告编号: 2022—007

浙江金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金卓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金卓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本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章程》修正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金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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